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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维权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01



引言

作者丨郭凡  

每年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众多不法商家被315晚会曝光,消费者也愈发重视自身合法权益。大家都知道,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能要求赔偿,可对于何时能主张 “假一赔三”,何时又能主张 “假一赔十”,却并不十分清楚。下面,笔者就二者的区别作出详细解读。

(网络图片,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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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赔三”的适用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也就是说,只要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就能要求三倍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 500 元,可直接按照 500 元。

判断商家是否构成欺诈是关键。常见欺诈行为有:

1、虚假信息误导:商家提供虚假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比如,宣称某商品是进口的,实际却是国产。

2、以次充好行径:用次品冒充优质商品。像声称某商品是名牌正品,实则为仿冒品。

3、虚假广告宣传:通过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购买。例如,宣称某商品有特殊功效,实际却没有。

笔者列举了以下场景供读者参考适用:



场景一:消费者小李在电商平台购买一款号称进口的化妆品,收到后发现是国产,使用后皮肤严重受损。原来,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中伪造了进口报关单和原产国生产证明

等文件,故意误导消费者。小李收集了商品实物、购物凭证、聊天记录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起诉商家,要求三倍惩罚性赔偿,并主张了因皮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小李的诉求。



场景二:消费者王女士在商场购买名牌手表,商家称是瑞士原装进口,购买后却发现质量严重问题,经鉴定为国内组装,商家辩解当时说的是机芯进口。但王女士发现,购买时商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明确写着手表整体瑞士制造,这明显与事实不符。王女士收集了手表、购物发票、鉴定报告以及与商家沟通的录音等证据起诉,要求三倍赔偿及其他损失,经过调解,商家最终按照王女士的要求进行了赔偿。



场景三:消费者张先生在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新车,商家承诺全新未使用,提车后却发现多处划痕和维修痕迹,经鉴定为事故车。后来调查发现,该销售公司曾对这辆车的维修记录进行篡改,隐瞒真实车况。张先生收集证据起诉,要求三倍惩罚性赔偿并索赔其他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销售公司给予张先生相应赔偿。




03



“假一赔十”的适用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简单来讲,只要商家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就能主张 “假一赔十”,无需考虑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1、有害物质超标:食品中含有毒有害成分,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

2、微生物、污染物超标:食品中的大肠杆菌等细菌数量超过国家标准。

3、添加剂违规:食品中添加了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如瘦肉精等。

笔者列举了以下场景供读者参考适用:



场景一:消费者赵大爷在超市购买标注为有机的牛奶,饮用后拉肚子甚至住院,经检测牛奶存在大量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调查发现,该牛奶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违规降低了卫生标准。赵大爷的家人收集了剩余牛奶、购物小票、医院的病历和检测报告等证据起诉商家,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及其他损失,最终获得了相应赔偿。



场景二:消费者孙女士在电商平台购买号称纯天然提取的保健品,收到后发现含有非法添加的药物成分。经调查,该保健品生产企业为了夸大产品效果,在产品中偷偷添加了未被批准的药物。孙女士收集证据起诉,要求十倍赔偿及其他损失,经过法律程序,商家和生产厂家共同承担了赔偿责任。



场景三:消费者刘先生在餐厅就餐,发现食材卫生问题严重,甚至有一些都开始发霉。原来是餐厅采购的蔬菜长期积压,部分已经变质,但餐厅仍将其加工使用。刘先生提供了剩余食物、就餐发票、医院诊断证明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证据向餐厅索赔,餐厅按要求进行了十倍赔偿。



04



特别提示

若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法定标准,消费者有权按商家承诺索赔。比如,销售普通非食品商品时,商家承诺 “假一赔五” 或 “假一赔十”,即便法定标准是 “假一赔三”,消费者也可要求商家按承诺赔偿。多地法院判决已明确,商家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作出承诺,消费者就能依据该承诺索赔,商家不能以法定标准低于承诺标准为由拒绝赔偿。



(网络图片,侵权必删)

05



律师维权提示

1、证据留存:消费者务必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同时保留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网购时,收到商品要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商品外观、包装、标签等细节。出现问题后,保留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

2、及时投诉:发现问题,消费者可先与商家沟通,提出赔偿要求。若在电商平台购买,可通过平台投诉渠道反映。若商家不理会或拒绝赔偿,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

3、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若商家或平台拒绝赔偿,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在 “假一赔三”及“假一赔十” 的争议中,律师介入的越早越能提升维权成功率。律师会根据商品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者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商家承诺),分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赔偿条件,告知哪些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并指导通过公证、时间戳认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灭失或遭质疑。此外,律师还能通过发律师函、参与调解等方式向商家施压,争取更高赔偿。对于消费者和商家而言,遇到此种争议时,尽早咨询律师能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保障自身法律权益最大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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