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本表word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当事人信息

原告(自然人)

名称: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原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 参股🞎) 民营🞎 其他🞎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

无🞎

委托诉讼代理人(实习律师、公司员工及其他)

有🞎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

无🞎

被告(行政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其他🞎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可完整表述诉讼请求;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1.被诉决定

商评字[202 ]第 号关于第 号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2.被诉决定作出时间

年 月 日

3.争议法条

 

事实与理由

(可完整表述纠纷涉及的事实与理由;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商标信息

1.诉争商标

1.申请人:原告

2.申请号:

3.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4.标志:(浮于文字上方,居中,纵横比与商标局网站查询图样一致,宽度5cm)

5.指定使用商品/服务(第 类,类似群 ):

2.引证商标(如有多个引证商标,逐一列明)

(一)引证商标:

1.注册人:

2.注册号:

3.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4.初审公告日期: 年 月 日(若涉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案件请注明此项)

5.专用权期限至: 年 月 日

6.标志:(浮于文字上方,居中,纵横比与商标局网站查询图样一致,宽度5cm)

7.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第 类,类似群 ):

商标状态(如撤销复审中、无效宣告程序中等,行政诉讼中,无变化的填“无变化”):

(二)引证商标:(格式同上)

其他需要确认的事实

1.对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服务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构成类似商品/服务是否有异议

无异议🞎 有异议🞎

简要理由:

2.对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标志构成近似是否有异议

无异议🞎 有异议🞎

简要理由:

3.引证商标的权利变化情况

无此种情况🞎 有此种情况🞎

引证商标权利变化,是否对裁判结果有影响:是🞎 否🞎

具体对商品类似、商标近似的影响:

简要说明;

【引证商标已被宣告无效】引证商标于 年 月 日在全部/部分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均已被宣告无效(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引证商标已撤销】引证商标因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部分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上的注册被撤销并已公告(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引证商标未续展】引证商标因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

【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引证商标权利人 已于 年 月 日被注销(需提交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

【引证商标被转让】引证商标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转让于 (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其他:

4.是否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实

无此种情况🞎 有此种情况🞎

简要说明:

1.【原告名称变更】原告名称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变更为“ ”。

2.【诉争商标转让】诉争商标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转让于 (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3.【原告公司存续情况】 年 月 日经调查,原告公司是否存续(若注销,请填写注销时间及注销原因)。

4.【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等权利】 年 月 日, 法院作出的 号判决书/裁定书。

5.与本案有关联的案件情况

无此种情况🞎 有此种情况🞎

🞎关联行政案件未作出决定:商标号/申请号、无效宣告请求人、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件编号

🞎关联行政案件已作出决定:商标号/申请号、无效宣告请求人、国家知识产权决定号、决定结论、是否生效

🞎关联行政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案号、承办人、商标号/申请号、案件结果、是否已生效

🞎关联民事案件:受理法院、案号、联系方式、各方当事人名称、商标号、商标名称、商标权人、原告诉求、案件状态、裁判文书

以上均可详细描述案件情况,若有相关文书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相关文本

6.与本案相关的程序问题

1.对作出被诉决定的行政程序是否有异议?否🞎 是🞎 请说明理由:

2.本案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申请审前化解/申请审前化解(若同意简易程序审理,可进一步申请审前化解,符合申请审前化解的案件需为引证商标预计在3个月内被公告无效、撤销、转让,或引证商标因专用权期限届满并在3个月内将过宽展期的案件,申请审前化解请以起诉状附件形式一并提交初步证明材料,附件形式请参考下述示例。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经审查符合审前化解条件的案件可暂缓审理3个月)

🞎不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理由(需于提交起诉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异议。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邮箱jzys@bjcourt.gov.cn)

具状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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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告证据目录

(限于一审阶段)

编号

页码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拟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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